(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当前页:第 25 页 · 记录 ID:#34

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先後具列凡舊志所錄概不刪倒其新增入者悉採實據至閩門節孝非奉
題旋及通志舊志所載者不錄
一藝文原取足徵凡有關土地人民政事可以鼓舞風教標
識勝蹟者皆依原文備錄惟舊本字跡脫落體制不合處
畧加訂正所以存其眞也
一古人遺蹟例應表彰即或久廢亦必仍存其名
一是志之修凡以補百三十八年之闕其間事蹟人文已多
湮沒凡採訪舉報稍難微信概闕之以昭慎重
道光林志凡例 卷首
一志書體例部各不同有直分爲十數門或二三十門者有
分爲數門而以天目統小目者其間分合前後各據所見
今一以 憲頒修志採訪章程格式爲準首星野次沿草
次形勢以城郭附次山川以水利附次學校次公署次書
院次田賦次風俗以土產附次兵衛以武事關津驛鹽附
次古蹟次封爵次秩官次選舉次名宦次人物以寓賢附
次列次仙釋次方技次群異次祠廟以望墓附次寺觀
次藝文次以雜記終焉各核實分載以備續修遍志易於採輯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618字,点击收起)

之前那些旧地方志里记过的东西,咱这回都原样保留着,不随便删改。新加进来的内容呢,那都得是有真凭实据的。至于那些守节尽孝的妇女事迹,除非是朝廷表彰过的,或者省志旧志里明确记载的,其他的一概不收。

说到文章著作这块儿,咱就挑那些能反映地方风貌、教化百姓、标记名胜的来收录。原文照搬,不改字句,只有碰到旧版本字迹模糊或者格式不对的地方,才稍微调整一下——为的是保留最原始的面貌嘛。

古人留下的遗迹,按规矩都得记上一笔。就算现在早就没了影子,名头也得给人家留着。

这次修志啊,主要是为了补上这一百三十八年的空白。可惜这么多年过去,好多事情和人物都找不着影儿了。凡是调查起来不太靠谱的材料,咱宁可空着也不乱写——做事就得这么谨慎。

(注解:原文"微信"通"微信",指难以考证的内容)

道光年间林志凡例 卷首

地方志的编写套路各不相同:有的直接分成十几二十个门类,有的先分几个大门类再往下细分。这次咱们完全按照朝廷颁发的修志章程来——先记星象分野,接着是沿革变迁,再是地形地貌(顺带提句城墙),然后是山河水利,接着是学堂官衙、书院田赋,风俗物产也得带上,兵防武备、关隘盐务紧随其后。古迹、爵位、官职、科举、名臣、乡贤(流寓名人也算上),连列女、僧道、方士、奇闻异事都记全乎,最后用祠庙寺观、艺文杂收收尾。每项都核实清楚分开记载,方便以后续修时取材。

(注解:原文"天目"应为"大门"的异写,指大纲门类;"望墓"通"祠墓",指祠堂墓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