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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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潘廷宣字命之河南岸人任福殖松溪縣縣丞
李珂 字朝用河南岸人任山東郊城縣典史
丁鉤 河南岸人任湖廣布政司昭磨
游經 字經邦河北岸人任福建福州府右衛知事
吳楷 字正夫白土上人任廣東廣州衛知事遷合浦縣
趙文 字子艮河南岸人任浙江天台縣王簿以功陞大
周元諭 字少敖 游北岸人 潘端 間任廣西柳城縣典史
黃應朝 理問所司 陰慶 問應官汾水 驛丞 雲南布政司
上高縣志
部 馮補 部馮補
魏志 部馮補
潘 旦 字紹周 河南岸人任廣東海康縣巡檢
黃居德 字惕吾 河西灣溪人任南直邳州州判 泥鄉 縣
丁 金 河南岸人任清溪縣典史
潘紹賢 河南岸人任浙江烏程縣巡檢
李榮春 字若川上京陝東邊人任湖廣松滋縣典史
戴 韓 河西灣溪人萬應間 官大足縣縣丞江南常州
黃日新 河西灣溪人萬應間
任府 運判 按康熙 劉志誠
潘伯英 唐長 樓下人任山東金鄉縣王簿
按康熙 樓下人任山東金鄉縣王簿
李珂 字朝用河南岸人任山東郊城縣典史
丁鉤 河南岸人任湖廣布政司昭磨
游經 字經邦河北岸人任福建福州府右衛知事
吳楷 字正夫白土上人任廣東廣州衛知事遷合浦縣
趙文 字子艮河南岸人任浙江天台縣王簿以功陞大
周元諭 字少敖 游北岸人 潘端 間任廣西柳城縣典史
黃應朝 理問所司 陰慶 問應官汾水 驛丞 雲南布政司
上高縣志
部 馮補 部馮補
魏志 部馮補
潘 旦 字紹周 河南岸人任廣東海康縣巡檢
黃居德 字惕吾 河西灣溪人任南直邳州州判 泥鄉 縣
丁 金 河南岸人任清溪縣典史
潘紹賢 河南岸人任浙江烏程縣巡檢
李榮春 字若川上京陝東邊人任湖廣松滋縣典史
戴 韓 河西灣溪人萬應間 官大足縣縣丞江南常州
黃日新 河西灣溪人萬應間
任府 運判 按康熙 劉志誠
潘伯英 唐長 樓下人任山東金鄉縣王簿
按康熙 樓下人任山東金鄉縣王簿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588字,点击收起)
潘廷宣,字命之,河南岸人,曾任福殖松溪县县丞。
李珂,字朝用,河南岸人,曾任山东郊城县典史。
丁鉤,河南岸人,曾任湖广布政司昭磨。
游经,字经邦,河北岸人,曾任福建福州府右卫知事。
吴楷,字正夫,白土上人,曾任广东广州卫知事,后调任合浦县。
赵文,字子艮,河南岸人,曾任浙江天台县王簿,因功升迁至高位。
周元諭,字少敖,游北岸人,与潘端一同曾任广西柳城县典史。
黄应朝,任职于理问所,阴庆曾任汾水驿丞,隶属云南布政司。
上高县志记载:
部冯补,部冯补。
魏志,部冯补。
潘旦,字绍周,河南岸人,曾任广东海康县巡检。
黄居德,字惕吾,河西湾溪人,曾任南直邳州州判,泥乡县。
丁金,河南岸人,曾任清溪县典史。
潘绍贤,河南岸人,曾任浙江乌程县巡检。
李荣春,字若川,上京陕东边人,曾任湖广松滋县典史。
戴韩,河西湾溪人,万应年间曾任大足县县丞,江南常州。
黄日新,河西湾溪人,万应年间任职。
任府运判,据康熙刘志诚记载。
潘伯英,唐长,楼下人,曾任山东金乡县王簿。
据康熙记载,楼下人曾任山东金乡县王簿。
注解:原文中“王簿”可能为“主簿”的笔误,是古代官职名,负责文书事务;“万应间”指万历年间的变体写法,统一译为“万应年间”;“部冯补”等重复内容可能为县志编纂时的标记或错误,保留原样处理。
李珂,字朝用,河南岸人,曾任山东郊城县典史。
丁鉤,河南岸人,曾任湖广布政司昭磨。
游经,字经邦,河北岸人,曾任福建福州府右卫知事。
吴楷,字正夫,白土上人,曾任广东广州卫知事,后调任合浦县。
赵文,字子艮,河南岸人,曾任浙江天台县王簿,因功升迁至高位。
周元諭,字少敖,游北岸人,与潘端一同曾任广西柳城县典史。
黄应朝,任职于理问所,阴庆曾任汾水驿丞,隶属云南布政司。
上高县志记载:
部冯补,部冯补。
魏志,部冯补。
潘旦,字绍周,河南岸人,曾任广东海康县巡检。
黄居德,字惕吾,河西湾溪人,曾任南直邳州州判,泥乡县。
丁金,河南岸人,曾任清溪县典史。
潘绍贤,河南岸人,曾任浙江乌程县巡检。
李荣春,字若川,上京陕东边人,曾任湖广松滋县典史。
戴韩,河西湾溪人,万应年间曾任大足县县丞,江南常州。
黄日新,河西湾溪人,万应年间任职。
任府运判,据康熙刘志诚记载。
潘伯英,唐长,楼下人,曾任山东金乡县王簿。
据康熙记载,楼下人曾任山东金乡县王簿。
注解:原文中“王簿”可能为“主簿”的笔误,是古代官职名,负责文书事务;“万应间”指万历年间的变体写法,统一译为“万应年间”;“部冯补”等重复内容可能为县志编纂时的标记或错误,保留原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