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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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獻遂爲成數里民赴闕陳情明太祖調版籍既定不側更改伯安極刑處磯而里民僅荷永不加派之吉愍明二百七十餘年累控累乆累擬具疏入告願值中外多事需餉孔艱而
輟由是菰莖土者被參被罰十有八九視救陽一卮地爲長途
國朝順治十年右布政使莊巡南道安入覲
世祖章皇帝諭諸觀臣如有地方利弊各官具奏莊安二公洞
悉筠郡三邑暨袁郡虛糧積樊重困具本題奏疏下巡撫
蔡諭士英總督馬諱國柱會題部覆奉
上高縣志卷十一
藝文記
聖旨倩查元李明季册籍瑞袁二府科糧獨重或地係膏腴或
從前誤編緣由勘實本司移行守巡道各府縣欽遵確查時
縣令漢陽易道沛過採縣志得嘉靖二十九年知縣陳廷舉
縣志詳解上臺而高安以附郭近縣先將前守陶重修府志
解上臺據陶志載三邑浮數不同滅亦如之順治十一年三
月初五日奉月初五日奉
聖旨瑞州府准汰浮若干萬石内上高若干萬石於戲二百數
十餘年之沉疴良醫概曰不起忽蒙題滅
皇恩憊德並垂不朽揆厥所自誰實始事哉歲在王子春啟泰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676字,点击收起)

献上奏章后,数里百姓赴京陈情。明太祖查阅户籍册后,认为既已确定就不该随意更改,将伯安处以极刑。而百姓仅得到永不加税的承诺,可怜明朝二百七十多年间,百姓屡次控告、长久等待、反复拟奏疏上报,却因朝廷内外多事、军饷紧缺而屡屡中止。

由此,当地官员十有八九因这事被弹劾受罚,把救济阳一带视为烫手山芋。

清朝顺治十年,右布政使庄公与巡南道安公入京觐见。世祖章皇帝谕令各位官员:若知地方利弊可具奏。庄、安二公深知筠州三县及袁州虚报粮税积弊严重,便上奏本。奏疏转至巡抚蔡士英、总督马国柱会衔上奏,经部议复核奉旨。

《上高县志》卷十一
艺文记

圣旨命核查元明两代册籍,发现瑞州、袁州二府税粮独重,或因土地肥沃,或因早年误编。经实地核查,本司移文守巡道及各府县遵旨详查。当时县令汉阳人易道沛查阅县志,发现嘉靖二十九年知县陈廷举编纂的县志已有详细记载并上报。而高安县因靠近府城,先将前任知府陶重修府志呈报。据陶志记载,三县虚报数额不同,减免也按比例执行。顺治十一年三月初五日奉旨。

圣旨核准瑞州府共减免虚报粮税数万石,其中上高县减免数万石。呜呼!这持续二百多年的沉疴,连良医都断言无法根治,忽蒙题奏减免。皇恩浩荡,此德永垂不朽。推究根源,谁是最初促成此事的人呢?时在壬子年春,启泰记。

注解:
1. "伯安极刑处矶"结合明代赋税史,推断指处理税赋案件的官员
2. "救阳一卮地"化用"杯水车薪"典故,形容当地成为棘手难题
3. "浮数"特指虚报的税粮数额
4. 原文时间线索交错,按事件发展顺序重组了叙事逻辑
5. "壬子春启泰"采用传统干支纪年与落款格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