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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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分獻禮如正獻復位行亞獻終獻如初承祭官行謝稱序禮復位辭神行三跪九叩首禮捧祝帛詣燎所望燎禮畢退
祭器 乾隆十年新頒
木祝板二座磁登十個磁夔二個磁鼎十六個磁毛血礫
十六個毛血銅盆二口磁銅二十二個磁簾六十一個磁
香爐十八個磁簾六十一個磁尊十個磁爵
五十四個竹邊二百四十六個木豆二百四十六個木饌
盤十六個木俎二十架木燭臺五十三對紅舳幕幃八個
銅勺八個錫盥盆二口盥盆架貳座錫茅沙池貳個筐盒
上高縣志
卷三 學校
十八個木牲盤十八個木高照四十六座鐵燎爐貳座鐵
庭燎八柱鐵燎又四把供桌陸張紬桌幃十八個
舊志明宏治十五年知縣童旭置銅大香爐一今存正德
庚辰知縣張淮置銅爵百一十辛巳縣丞梁學置銅爵二
十五嘉靖戊申知縣黃一誼置銅爵四共計百三十有九
存百三十五 嘉靖三十年署教諭事鄭廷俊置錫香爐十有二燭臺二
嘉靖三十年署教諭司事鄭廷俊置錫香爐十有二燭臺二
十有四花瓶四酒樽二竹邊二百木豆二百帛篋十有一
祭器 乾隆十年新頒
木祝板二座磁登十個磁夔二個磁鼎十六個磁毛血礫
十六個毛血銅盆二口磁銅二十二個磁簾六十一個磁
香爐十八個磁簾六十一個磁尊十個磁爵
五十四個竹邊二百四十六個木豆二百四十六個木饌
盤十六個木俎二十架木燭臺五十三對紅舳幕幃八個
銅勺八個錫盥盆二口盥盆架貳座錫茅沙池貳個筐盒
上高縣志
卷三 學校
十八個木牲盤十八個木高照四十六座鐵燎爐貳座鐵
庭燎八柱鐵燎又四把供桌陸張紬桌幃十八個
舊志明宏治十五年知縣童旭置銅大香爐一今存正德
庚辰知縣張淮置銅爵百一十辛巳縣丞梁學置銅爵二
十五嘉靖戊申知縣黃一誼置銅爵四共計百三十有九
存百三十五 嘉靖三十年署教諭事鄭廷俊置錫香爐十有二燭臺二
嘉靖三十年署教諭司事鄭廷俊置錫香爐十有二燭臺二
十有四花瓶四酒樽二竹邊二百木豆二百帛篋十有一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645字,点击收起)
分献的仪式跟正献一样,结束后回到原位,接着进行亚献和终献,流程和开头相同。主祭官行完谢礼后,按顺序回到原位,辞别神灵时行三跪九叩的大礼,然后捧着祝文和帛绸到燎祭的地方,望着火焰完成仪式,最后退场。
祭器(乾隆十年新颁发):
木质祝板两座,瓷质登十个,瓷质簋两个,瓷质鼎十六个,瓷质毛血碟十六个,铜质毛血盆两口,瓷质铜二十二个,瓷质簠六十一个,瓷质香炉十八个,瓷质簋六十一个,瓷质尊十个,瓷质爵五十四件,竹边二百四十六件,木质豆二百四十六件,木质馔盘十六个,木质俎二十架,木质烛台五十三对,红绸帷幕八个,铜勺八把,锡质盥盆两口,盥盆架两座,锡质茅沙池两个,筐盒十八个。
上高县志
卷三 学校
木质牲盘十八个,木质高照四十六座,铁质燎炉两座,铁质庭燎八柱,铁质燎叉四把,供桌六张,绸质桌帷十八个。
旧志记载:明弘治十五年,知县童旭购置铜质大香炉一个,现存。正德庚辰年,知县张淮购置铜爵一百一十件;辛巳年,县丞梁学购置铜爵二十五件;嘉靖戊申年,知县黄一谊购置铜爵四件,共计一百三十九件,现存一百三十五件。嘉靖三十年,代理教谕郑廷俊购置锡质香炉十二个、烛台二十四个、花瓶四个、酒樽两个、竹边二百件、木质豆二百件、帛篋十一个。
注解:原文中“磁簾”根据上下文判断应为“瓷簠”,因“簾”在祭器中不常见,而“簠”是古代祭祀用器,故依意译调整;“毛血礫”译为“毛血碟”,指盛放祭牲毛血的器皿;“木高照”推测为高大烛台或照明器具,译为“高照”;“铁燎又”根据祭祀场景推断为燎祭用的铁叉,译为“燎叉”。
祭器(乾隆十年新颁发):
木质祝板两座,瓷质登十个,瓷质簋两个,瓷质鼎十六个,瓷质毛血碟十六个,铜质毛血盆两口,瓷质铜二十二个,瓷质簠六十一个,瓷质香炉十八个,瓷质簋六十一个,瓷质尊十个,瓷质爵五十四件,竹边二百四十六件,木质豆二百四十六件,木质馔盘十六个,木质俎二十架,木质烛台五十三对,红绸帷幕八个,铜勺八把,锡质盥盆两口,盥盆架两座,锡质茅沙池两个,筐盒十八个。
上高县志
卷三 学校
木质牲盘十八个,木质高照四十六座,铁质燎炉两座,铁质庭燎八柱,铁质燎叉四把,供桌六张,绸质桌帷十八个。
旧志记载:明弘治十五年,知县童旭购置铜质大香炉一个,现存。正德庚辰年,知县张淮购置铜爵一百一十件;辛巳年,县丞梁学购置铜爵二十五件;嘉靖戊申年,知县黄一谊购置铜爵四件,共计一百三十九件,现存一百三十五件。嘉靖三十年,代理教谕郑廷俊购置锡质香炉十二个、烛台二十四个、花瓶四个、酒樽两个、竹边二百件、木质豆二百件、帛篋十一个。
注解:原文中“磁簾”根据上下文判断应为“瓷簠”,因“簾”在祭器中不常见,而“簠”是古代祭祀用器,故依意译调整;“毛血礫”译为“毛血碟”,指盛放祭牲毛血的器皿;“木高照”推测为高大烛台或照明器具,译为“高照”;“铁燎又”根据祭祀场景推断为燎祭用的铁叉,译为“燎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