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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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蠶、植以子燁貴 贈文林郎江南宣城縣知縣妻羅 袁宗憲以子朝遐貴

贈孺人
贈文林郎
江南宣城縣知縣妻羅
袁朝遐
勅授文林郎
江南宣城縣知縣妻鄭氏
贈孺人
潘杰
以孫述祖貴
贈徽仕郎翰林院檢討妻嚴氏
贈孺人
贈孺人
潘永成
以子述祖貴
勅徽仕郎翰林院檢討妻嚴氏
潘述祖
勅授徽仕郎翰林院檢討妻黃氏
贈孺人
上高縣志
卷五
封贈
任慶泰以子際虞貴
贈徽仕郎翰林院檢討妻李氏
贈孺人
勅授徽仕郎翰林院檢討妻李氏
任際虞
勅授徽仕郎翰林院檢討妻李氏
黃于象
以孫克顯貴
晉贈朝議大工部虞衡司郎中妻趙氏繼妻陳
氏俱
馳贈孺人
黃光岳
勅授文林郎浙江金華縣知縣以子克顯貴
晉贈朝議大工部虞衡司郎中妻曹氏繼妻董
氏俱
贈孺人
晉贈蘇夫人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556字,点击收起)

蚕和植因为儿子烨显贵
获赠文林郎衔(江南宣城知县)
妻子罗氏
获赠孺人封号

袁宗宪因儿子朝遐显贵
获赠文林郎衔
任江南宣城县知县
妻子罗氏
获赠孺人封号

袁朝遐
被授予文林郎官衔
任江南宣城县知县
妻子郑氏
获赠孺人封号

潘杰
因孙子述祖显贵
获赠徽仕郎衔(翰林院检讨)
妻子严氏
获赠孺人封号

潘永成
因儿子述祖显贵
获授徽仕郎衔(翰林院检讨)
妻子严氏
获赠孺人封号

潘述祖
被授予徽仕郎官衔
任翰林院检讨
妻子黄氏
获赠孺人封号

《上高县志》
卷五
封赠篇

任庆泰因儿子际虞显贵
获赠徽仕郎衔(翰林院检讨)
妻子李氏
获赠孺人封号
后获授徽仕郎衔(翰林院检讨)
妻子李氏

任际虞
被授予徽仕郎官衔
任翰林院检讨
妻子李氏

黄于象
因孙子克显显贵
晋赠朝议大夫(工部虞衡司郎中)
原配赵氏、续弦陈氏
均追赠孺人封号

黄光岳
原授文林郎(浙江金华县知县)
因儿子克显显贵
晋赠朝议大夫(工部虞衡司郎中)
原配曹氏、续弦董氏
均获赠孺人封号
另晋赠苏夫人封号

(注:本文为古代封赠文书格式,通过调整语序和补充说明性文字,将古代职官制度中的封赠关系转化为现代人易于理解的表达方式。保留原文换行体现古代文书层级,使用"原配/续弦"等现代称谓替代"妻/继妻",对古代官职称谓补充说明其职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