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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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金錢百三十餘萬皆逼邑紳士者俟所樂輸者執事洲餘人
類皆忠廉勤確之士自始至終不惜勞瘁乃克告厥成功自
今而後施教有地居業有方會萃羣英養育人才可以洗醜
於詩書之府雍容於禮樂之場矣由是修其人紀叙彼天常
笈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以仰副
聖天子敦以人倫不使近於禽獸之至意豈非吾學校中之厚
幸哉余愧不文爲書其大概紀其年月以勒於石時乾隆四
十八年十月日也
高湖書院記
傳 崧邑人
王寅唐大有此年來學族中一切應行事巨細就緒族父老
因事彈八輯兼值年登僉議眾建書屋爲興文育才地而命
予首俱予曰唯唯此素志此盛舉齊容談哉先吾祖父時會
建書屋於居址之南以作關鍵一時讀書其中者多登甲科
古稱發祥地云其類戶敗垣幼時猶及見之今其遺址固在
也荆榛瓦礫滿目荒烟徘徊歎息久之今何幸有此舉耶或
詩之曰此汝支私地也物各有王非眾所輅孰敢假之乎曰
否吾書院公物也毋論力不必自己出卽力能創壅而千里
百里凡得誦習其中者皆若已有也已有之與人共之豈眾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750字,点击收起)

总共筹集了一百三十多万文钱,都是跟县里的乡绅们好说歹说劝他们自愿捐的。管事的那十几号人,个个都是忠心耿耿、清廉勤恳的实在人,从开工到完工任劳任怨,这才把书院给建成了。打今儿起,教书有了固定场所,做学问也有了章法。能把优秀子弟聚到一块儿培养成才,往后咱们这儿可就成了诗书礼乐的雅致地方啦!从此就能整顿人伦纲常——子女懂得孝顺爹娘,臣子明白忠君爱国,夫妻间讲究内外有别,长辈晚辈恪守尊卑次序,朋友交往重在信义承诺。这才不辜负皇上推行人伦教化、不让百姓活得像禽兽的深意。这对咱们学堂来说,可是天大的好事啊!我肚里墨水有限,就简单记个大概情况和年月,刻在这石碑上。时在乾隆四十八年十月。

(注:原文"金钱百三十余万"结合清代铜钱计量习惯,译为"一百三十多万文钱"更符合实际价值)

【高湖书院记】
传崧 本县人

王寅年唐大有来族学就读时,族里各项事务无论大小都已安排妥当。长辈们趁着当年收成好,合计着要建个书屋作为教化育才的场所,推举我来牵头。我连声应承:"这正合我心意!这样的好事哪能推辞呢!"想起我祖父那辈,曾在住宅南边建过书屋当作文化中心,当时在那儿读书的人很多都考中了进士,老话都说那是块风水宝地。我小时候还见过残破的门墙,如今旧址虽然还在,但早已荆棘丛生碎瓦遍地,荒凉得让人看着直叹气。现在能有重建的机会,真是再好不过了!

(注:"甲科"在明清指进士,此处译为最高科举功名)

有人质疑:"这是你们支族的私产吧?东西都有主,不是大伙儿共有的,谁敢随便动用?"我当即反驳:"不对!书院是公共财产。别说不用我独自出资,就算我真有能力独资修建——但凡是千里百里外来此读书的人,都该像自家地方一样使用。自己的东西和大家共享,这难道不是众人..."

(注:原文结尾戛然而止,根据上下文补全了反驳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