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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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兰贞是监生江立中的女儿,嫁给李含辉的弟弟含劳为妻。二十岁守寡后,她每晚点着豆大的灯火,边织布边教孩子读书,机杼声和读书声交织到深夜——这份坚忍与同族黄氏如出一辙。她奉养公婆、抚育孤儿、操持家务的节操与黄氏不相上下,后来也获得建牌坊入祠堂的荣典。

陈氏二十五岁守寡时,留下两个幼子:鸿儿五岁,鹏儿两岁。公婆年老多病,她独自撑起家业,不仅扩大祖产,还将两个儿子都培养成国子监生。道光二年,知县任之楷为她申报旌表。

罗克刚的妻子史氏性情贤淑,侍奉公婆深得欢心。她常接济族人,但凡有急难求助者无不满意而归。道光三年,知县林元英连续五次为她申报"乐善好施"牌坊。

李氏守寡抚孤,既当娘又当爹,直到六十岁去世。知县王朴赐匾"柏舟命范"表彰其贞节,事迹载入《上高县志》续编。

河北团的库年生之妻郑氏、同团郑启定之妻郑氏,都是二十多岁守节。前者获"慈孝可风"匾额,后者被赞"玉洁水清"。

河西大塘的吴氏守节事迹令人敬仰,辛义下的胡正琦妻伍氏、吴氏等五人皆二十七岁守节。其中郑氏守节五十七年直至去世,知县华西植赐"节凛冰霜"匾额。

这些妇女的重要节操与黄氏同样杰出,都获得建坊入祠的荣典。

(注:原文存在重复段落与错漏,翻译时按语义重整逻辑脉络,将零散信息整合为连贯叙事,保留所有人物事迹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