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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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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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693字,点击收起)

刘氏
(滁州冰清事迹载于省志)
鸿妻十九岁守寡,留下半岁孤儿,家境贫寒靠纺纱度日。

刘氏
(贞节事迹见河北岸记载)
郑元弼之妻抚养幼孙士升,教导有方,其事迹载入序文。

序文记载
(始末详见省志)
享年八十有九,丈夫去世时儿子腊铺才两岁,立志守节。

会氏
(夷韦生妻)
唐氏欲改嫁韩氏,她哭着发誓不从,继续靠纺织维持生计。

水雪白
(事迹载于省志)
(重复三行原文疑为刊误)

郑氏
六岁许配琢阳方禄,二十岁守寡,抚养继子成人后,继子又早逝,最终过继次子延续香火。婆媳三人共同守节至崇祯十三年,郑氏年届八十,儿媳也年过五十。知县蒋克颐表彰她们幼年守节、历尽艰辛。

罗氏琼贞
二十岁丧夫,侍奉婆婆苦守节操,终年七十二岁。

(清朝顺治八年记载)
知县易道沛...(原文残缺)

赵氏
河南赵载禄之女,嫁与唐良晏绍龚,二十二岁丧夫剪发明志。
(按察使寻访节孝事迹)
知县袁兴...(记载不全)

胡氏
杜贞郭廪生黄颐之母,十六岁守寡,遗腹子出生三月,家境贫寒日夜纺织供子读书,常以古人嘉言教导。同族官员刘起相为其立传载入省志。

罗氏
溥溪邑廪生黄公望之妻,明经罗思义之女,十九岁丧夫。知县丁允辅表彰其终生不渝,侍婆教子孝慈双全,享年七十一岁,事迹载入省志。

郑氏
侍奉婆婆抚养子女,孝慈兼备,守节五十八年卒。知县易道...(记载不全)

注解:
1. 原文存在多处重复与残缺,根据上下文补全逻辑脉络
2. "见省志"为古代方志记载体例,统一处理为括号标注
3. 对年号纪年保留原貌,未作现代转换
4. 古代称谓如"廪生""明经"等保持原称
5. 片段化记载按人物单位重新梳理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