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当前页:第 586 页 · 记录 ID:#595

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共756字,点击展开)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966字,点击收起)

明朝时期
有位李家的女子
名叫毓真
金安这个地方有她的画像记载。李毓真(又名李幼隆的女儿)嫁给了晏廷相。正德七年春天,华林一带的强盗洗劫了她家,把她抓走。她坚守道义不肯受辱,骗强盗说可以拿钱赎身。强盗放她去找钱,她趁机逃进树林,愤怒地痛骂贼人。强盗被激怒,带着同伙追上来将她杀害。这段事迹被收录在省志里。

注解:原文"袭衆"结合上下文推断为"聚集同伙"之意。

当时她二十七岁,同时遇难的还有廖启的妻子王氏。至今人们仍将这两位并称为"双节烈女",此事省志有明确记载。

注解:原文重复出现的"刘骏杀之"疑似笔误,根据上下文逻辑调整为盗贼所杀。

严氏的故事:
严氏在丈夫去世后坚持不改嫁,独自抚养幼孙颜楷长大成人。她历尽艰辛,活到八十六岁高龄去世。临终前留下遗嘱分配家产,其事迹经官府核实后载入省志。

注解:"解命给子"结合语境理解为分配遗产;"真愿额樊"据文意推测为事迹经官方确认。

颜海的妻子李氏:
嫁给丈夫四年后,丈夫重病。她焚香祷告,愿以自身性命换取丈夫康复。

沈氏的故事:
上高地区的沈氏在丈夫去世时悲痛欲绝,仰天哭喊:"我丈夫没有子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说完持刀自尽。起初妯娌们还劝她保重,她却用石块捶胸,滴水不进,在丈夫死后第三天追随而去。万历三十二年,陈按院将此事上报朝廷表彰,载入省志。

注解:"万曆二世十二年"根据历史纪年规范调整为"万历三十二年"。

郑氏的故事:
河北武生况绍修的妻子郑氏,在崇祯末年遭遇流寇破城。混乱中她被贼人抓住,贼人抢走她的女儿欲行不轨。她紧紧护住女儿痛骂不休,贼人怒杀其女。她骂声更烈,贼人便撕碎她的衣服,用铁器击打她。她反而骂得愈发激昂,最终被割舌刺喉而死。当时听闻此事者无不哀恸,当地士绅纷纷作诗记载。此事经各级官府层层上报,最终载入省志。

金氏的故事:
苏州人氏,其夫郑鸿图曾任苏州府经略,卸任返河北途中染病。金氏立誓若丈夫不测将以死相随。丈夫去世后,婆婆劝她改嫁,她正色道:"若逼我改嫁,今日便是死期!"自此无人再提。她熟读经史,擅长诗文书法,品性端庄孝顺,侍奉长辈、抚育晚辈无不尽心。虽家道中落,始终安贫乐道。守节十年后,忽有流言说她意图改嫁,她慨然道:"公公既已过世,我侍奉..."

注解:原文结尾不完整,保留未完成状态;"白苍荡然"理解为家道衰落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