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当前页:第 212 页 · 记录 ID:#221

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爲三邑公置每歲運漕於此交免明宏治十七年改免吳、城民多病之正德九年知府鄒璠詳請復舊旋因糧艘進
口不便復改省城水次交免每歲小艇運糧到省守候河
干民大不便萬曆甲戍巡南道潘魯鉞捐俸六百金合邑
輸賞千金購高安陳姓基址廣袤六十二丈避委鄴者鄭
生群廖華和等督建漕倉即今地也廬署左右倉廒共四
路周以墳垣兩旁列火道規制頗備明季燬於火遺址多
爲附近侵佔 國朝順治十八年推官姚瑣據里民李歡春艾萬晏祥生李
上高縣志 卷三 各編
元清等呈請詳查基址論令合邑輪建倉版三十二楹上
米受兌乃得免風濤之險康熙三年知縣范時英復建倉
廳五楹臨江門樓三楹並封砌周圍墳垣以後官爲接次
修葺 修葺 在縣西四十里之麻塘宋嘉熙己亥知縣江湘建
贍軍倉 在縣西四十里之麻塘宋嘉熙己亥知縣江湘建
并記元至正丙子廢 並記元至正丙子廢
東倉 在舉子團土名東村阪屋一十五間今廢
南倉 在義城下團甘堆阪屋一十四間今廢 西倉 在德義上團翰堂阪屋十三間今廢
口不便復改省城水次交免每歲小艇運糧到省守候河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583字,点击收起)

为了给三县官员安排每年漕粮运输交接的地方,明朝弘治十七年原本改到吴城,但百姓觉得很不方便。正德九年,知府邹璠申请恢复旧制,很快又因为运粮船进出不方便,再次改到省城码头交接。每年用小船运粮到省城,百姓得在河边干等着,特别麻烦。

万历甲戌年,巡南道潘鲁鉞自己掏了六百两银子,加上全县凑的一千两赏银,买了高安陈家的地皮,这块地长宽合计六十二丈。特地委派郑生群、廖华和等人监督修建漕仓,就是现在这个地方。官署左右共建了四排粮仓,四周用砖墙围起来,两边留出防火通道,规划相当齐全。明末被火烧毁后,遗址大多被附近居民占用。

清朝顺治十八年,推官姚瑣根据乡民李欢春、艾万、晏祥生、李元清等人的联名申请,详细核查了地基界限,要求全县轮流修建三十二间仓板。粮食在仓内完成交接,这才免去了漕粮运输的风浪危险。康熙三年,知县范时英又增建五间仓厅、三间临江门楼,并把四周砖墙全部加固。此后都由官府按次序陆续修缮。

(注:原文此处出现重复地名记载,按实际内容整合)位于县城西四十里麻塘的赡军仓,是宋代嘉熙己亥年由知县江湘修建的,元代至正丙子年荒废。另有记载该仓在元代至正丙子年废弃。

东仓在举子团东村阪,原有十五间房屋,现已荒废。
南仓在义城下团甘堆阪,原有十四间房屋,现已荒废。
西仓在德义上团翰堂阪,原有十三间房屋,现已荒废。

(注:结尾句与开头内容重复,根据文意不再重复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