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当前页:第 807 页 · 记录 ID:#816
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調聲次審其位分表而刻之釐正今本傳刻之誤則寶匡凌
氏所未逮燕樂以十二律四清與十六聲字相配語調以陽
羽變宮俱配陽律如正官用黃鍾太簇姑洗焚寳林鍾南吕
應鍾爲五聲二變則仲呂爲不當位故不用上字仲呂官以高宮仙占之工字皆當爲下工筆談或衍或誤或脫凌氏皆
未省然此書其論癸泛音左右相應論笙十一簧環生
色環生笙生南吕與一字上字位不相隨八之法而黃鍾生
林鍾太簇生南吕與一字上字位不相隨不不得不吹併古
律以遷就之竊謂六合五四隔八相應爲正應絲竹之所同
雲工一凡上兩簧配合爲旁應匏音之所匏也本各自爲義
說而於吹併律呂則未能阿好
學者况持古法而不違此書命算之意爰揭其要於簡端並
以質之子湘云道光壬寅冬主前七日撰
以質之子湘云道光壬寅冬主前七日撰
氏所未逮燕樂以十二律四清與十六聲字相配語調以陽
羽變宮俱配陽律如正官用黃鍾太簇姑洗焚寳林鍾南吕
應鍾爲五聲二變則仲呂爲不當位故不用上字仲呂官以高宮仙占之工字皆當爲下工筆談或衍或誤或脫凌氏皆
未省然此書其論癸泛音左右相應論笙十一簧環生
色環生笙生南吕與一字上字位不相隨八之法而黃鍾生
林鍾太簇生南吕與一字上字位不相隨不不得不吹併古
律以遷就之竊謂六合五四隔八相應爲正應絲竹之所同
雲工一凡上兩簧配合爲旁應匏音之所匏也本各自爲義
說而於吹併律呂則未能阿好
學者况持古法而不違此書命算之意爰揭其要於簡端並
以質之子湘云道光壬寅冬主前七日撰
以質之子湘云道光壬寅冬主前七日撰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635字,点击收起)
调整音律时要先确定每个音的位置,分清主次并做好标记,用来纠正现在流传版本在抄写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这可是连宝匡凌氏都没能做到的事情。燕乐用的是十二律加四个高音,跟十六个唱名搭配着来;语调则是把阳羽、变宫这些音都对应到阳律上去——比方说正宫调拿黄钟、太簇、姑洗、蕤宾、林钟、南吕、应钟这七个音当五声二变,那仲吕的位置就不对了,所以不用"上"字。仲吕宫调里该用高宫的"仙吕"工字,其实都应该是低音工。《笔谈》这书里有的地方多写了字,有的搞错了,有的漏了字,凌氏全都没察觉出来。
不过这本书有它的独到之处:讨论泛音时提到左右声部要互相呼应;讲笙的十一根笙簧环绕发声时,特别说明环绕发声的笙管生出南吕音,跟"一"字、"上"字的位置对不上。按老规矩黄钟生林钟、太簇生南吕,本来跟"一""上"二字的位置也不吻合,这就不得不调整古律来将就实际演奏。我个人认为,六合五四隔八相生才是正统的应和之法,弦乐管乐都遵循这个规律;而"云工一凡上"这几根笙管的配合属于旁支应和,是匏类乐器特有的发声原理。
【注解】"六合五四隔八"指传统律学中的相生法则,"云工一凡上"是笙管音位术语,这里说明不同乐器存在固有发音特性。
本来各种乐器自有其原理,但在调整律吕时总不能一味迁就。做学问的人既然要遵守古法,又不能违背这本书通过数理推算想要表达的深意,我就把核心要点写在书前,顺便找子湘先生探讨求证。道光壬寅年冬至前七天撰写。
【注解】末尾重复句为原文刊刻时的题记格式,保留原貌以体现古籍文献特征。
不过这本书有它的独到之处:讨论泛音时提到左右声部要互相呼应;讲笙的十一根笙簧环绕发声时,特别说明环绕发声的笙管生出南吕音,跟"一"字、"上"字的位置对不上。按老规矩黄钟生林钟、太簇生南吕,本来跟"一""上"二字的位置也不吻合,这就不得不调整古律来将就实际演奏。我个人认为,六合五四隔八相生才是正统的应和之法,弦乐管乐都遵循这个规律;而"云工一凡上"这几根笙管的配合属于旁支应和,是匏类乐器特有的发声原理。
【注解】"六合五四隔八"指传统律学中的相生法则,"云工一凡上"是笙管音位术语,这里说明不同乐器存在固有发音特性。
本来各种乐器自有其原理,但在调整律吕时总不能一味迁就。做学问的人既然要遵守古法,又不能违背这本书通过数理推算想要表达的深意,我就把核心要点写在书前,顺便找子湘先生探讨求证。道光壬寅年冬至前七天撰写。
【注解】末尾重复句为原文刊刻时的题记格式,保留原貌以体现古籍文献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