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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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國朝蠲免祀
順治六年部院蔡
題蠲上高荒權官民一萬五千有奇暫免三年以蘇民困
順治八年屯田道許屢勘邑田荒塞約陳其屯政之無所施
而永不可墾者五百四十八頃五十一畝七分申詳撫院
具疏入告欽奉
恩言減除免徵
順治十一年撫院蔡
上高縣志
題請汰官米浮糧二千五百五十石二斗一合四勺清汰
民米浮糧一萬七千七石九斗八升三合九勺欽奉
恩旨准予減免
順治十三年按院笪續
題荒蕪三百餘頃前後共
題荒蕪田地八百四十餘頃欽奉
恩旨准予減除
康熙九年知縣梁叔乾十年署縣事本府經歷陳常又署縣
事本府同知金懷玉先後祿納袴里民具呈逃荒額欽申
順治六年部院蔡
題蠲上高荒權官民一萬五千有奇暫免三年以蘇民困
順治八年屯田道許屢勘邑田荒塞約陳其屯政之無所施
而永不可墾者五百四十八頃五十一畝七分申詳撫院
具疏入告欽奉
恩言減除免徵
順治十一年撫院蔡
上高縣志
題請汰官米浮糧二千五百五十石二斗一合四勺清汰
民米浮糧一萬七千七石九斗八升三合九勺欽奉
恩旨准予減免
順治十三年按院笪續
題荒蕪三百餘頃前後共
題荒蕪田地八百四十餘頃欽奉
恩旨准予減除
康熙九年知縣梁叔乾十年署縣事本府經歷陳常又署縣
事本府同知金懷玉先後祿納袴里民具呈逃荒額欽申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
清朝减免赋税记录
顺治六年,中央部院的蔡大人
上奏申请减免上高县贫瘠土地的赋税,涉及官民田地一万五千多亩,暂时免除三年税收,来缓解百姓困难
顺治八年,屯田道官员许大人多次勘察县内荒地
发现约有五百四十八顷五十一亩七分田地完全荒废
详细上报巡抚衙门后
正式奏报朝廷
荣幸获得皇帝恩准
下令减免这些土地的赋税
顺治十一年,巡抚蔡大人
在《上高县志》中记载
奏请核减官田虚报粮赋二千五百五十石二斗一合四勺
核减民田虚报粮赋一万七千零七石九斗八升三合九勺
荣幸获得皇帝恩准
下旨同意减免
顺治十三年,巡按笪大人继续上奏
申报三百多顷荒芜田地
前后累计
共申报八百四十多顷荒芜田地
荣幸获得皇帝恩准
下旨同意核减
康熙九年,知县梁叔乾任职期间
十年间代理县务的府经历陈常
及后续代理县务的府同知金怀玉
陆续收到祿纳袴地区民众呈报的逃荒田亩数额清单
(注:最后段落因原文表述简略,根据清代行政制度补充了官员职务衔接关系,使事件脉络更清晰)
顺治六年,中央部院的蔡大人
上奏申请减免上高县贫瘠土地的赋税,涉及官民田地一万五千多亩,暂时免除三年税收,来缓解百姓困难
顺治八年,屯田道官员许大人多次勘察县内荒地
发现约有五百四十八顷五十一亩七分田地完全荒废
详细上报巡抚衙门后
正式奏报朝廷
荣幸获得皇帝恩准
下令减免这些土地的赋税
顺治十一年,巡抚蔡大人
在《上高县志》中记载
奏请核减官田虚报粮赋二千五百五十石二斗一合四勺
核减民田虚报粮赋一万七千零七石九斗八升三合九勺
荣幸获得皇帝恩准
下旨同意减免
顺治十三年,巡按笪大人继续上奏
申报三百多顷荒芜田地
前后累计
共申报八百四十多顷荒芜田地
荣幸获得皇帝恩准
下旨同意核减
康熙九年,知县梁叔乾任职期间
十年间代理县务的府经历陈常
及后续代理县务的府同知金怀玉
陆续收到祿纳袴地区民众呈报的逃荒田亩数额清单
(注:最后段落因原文表述简略,根据清代行政制度补充了官员职务衔接关系,使事件脉络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