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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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千七百兩至於此較刑監提解省府又費二十兩臣等畧數之歲費銀三萬四千九百兩矣而一經催人多二十人少不能十至少之人安能供至多之費無可控告相率逃竄今不可一二百二十里矣及今不爲拯救恐更不能留半也夫田墾可責祈稅人存可責納差逃日廣而無日增惟正豈得不缺哉臣等冀謂即報見南直隸海州知州陳維恭疏乞省併會奉令旨上高實累令令不肯爲上高言上高又無顯宦陳情臣等今獲上叩倘邀恩照例勒下戶部速行臣籍趣今清審之頃因縣原編四十八圖省併爲四十八里再竄明旨嚴禁
上高縣志
卷十
藝文奏疏

前項浮費歲三萬四千九百兩其逃丁燕糧亦可責所省併之甲墾納又歲長銀三千兩是一歲三萬八千金之利也不在官則在民以裕國課以撫殘黎方莫善於此矣盡乞減丁
糧勢或難行里甲省併丁糧如故何難之有第臣等以各費瀆或卽日各費禁草其病便蘇若省併不行此弊終屬不能草也皇上明見萬里恩洽遐方疲邑窮民唱唱望切臣等昧
死謹奏
右具於崇禎十五年五月初九日奉旨戶部知道
并里疏二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713字,点击收起)

【第一段】
光是为了押送犯人就花了一千七百两银子,送到刑部监狱转解省府又花了二十两。我们粗略算过,每年这类开支就要三万四千九百两。可每次征派差役,多不过二十人,少的时候连十人都凑不齐——这么点人手,哪负担得起这么大的开销?百姓没处申冤,只能成群结队逃亡,现在方圆百里都快没人烟了。要是现在还不补救,恐怕最后连一半人口都保不住。田地有人耕种才能收税,百姓安居才能服役,现在逃荒的越来越多,税源反倒减少,国库怎能不空虚?

【第二段】
我们查看到南直隶海州知州陈维恭的奏疏,请求合并行政区划,已得到朝廷批准。上高县实在负担太重,当地官员不敢上报实情,县里又没出过高官代为陈情。我们现在冒死上奏,恳请陛下仿照前例,敕令户部速赴我县推行清审,将原编四十八图合并为四十八里,并严旨禁止额外摊派。

(注:原文"图""里"为明代基层行政单位,此处按现代行政区划概念意译)

【第三段】
《上高县志·卷十·艺文奏疏·六》

【第四段】
前项浮费每年三万四千九百两,逃亡人口的税粮可由合并后的里甲承担,这样每年还能多出三千两盈余。算下来一年能创造三万八千两的效益,这些钱不进国库就留在民间,既能充实税收,又能安抚百姓,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第五段】
若直接减免税粮或许困难,但合并里甲而保持总税额不变,这有什么难处?我们担心若只是禁止各项摊派,虽能暂解民困,但若不推行区划合并,根本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第六段】
陛下明察秋毫,恩泽广被,穷县百姓正殷切期盼。我们冒死恳请,伏望圣裁。

【第七段】
此奏于崇祯十五年五月初九日奉旨:户部知道。

【第八段】
附:并里疏二

(注:结尾保留原文公文格式,用"附"字自然衔接第二份奏疏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