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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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坑先年曾在彼起立爐冶採取礦苗扇爍白銀戶部復行
文查勘差辦事官吳義會同江西布政使司委理問所提
控案牘張鳳帶領諸曉匠作人等會集瑞袁臨三府縣委
官公同踏勘看得前項銀坑坐落袁州臨江瑞州三府分
宜新喻上高三縣共一十七處除狗頭塔等七坑坐落分
宜新喻二縣該管外其氣磯大興神寶伏興竹懷下陂天
心新破賜寶小石一十坑係隸本縣地面每日人匠不等
用繩索將人懸下每二人帶椎鑿篾雜油筒串火各一件
逐一照下各坑共取三十日計人匠四百八工取磧不聳
上高縣志卷三公署
委無真正礦苗僅選得焦礦一百八十一勅止煎鍊到白
銀八錢五分解納戶部覆提差官到務與工查勘計其所
用工力數多得銀數少不堪採取煎鍊請將前項銀坑封
閉明萬曆間復開銷磧而磧竟絕以其虧官病民遂仍封
蒙山務 在縣南四十里今廢
麻塘巡檢司 在縣西四十里今廢 麻塘巡檢司 在縣西四十里今廢 麻塘務 在縣西四十里元至正壬辰間廢 離婁橋巡檢司 在縣西七十里今廢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676字,点击收起)

早年有人在那地方建起炉子搞冶炼,想开采矿石炼出白银,户部又发文派人去核查。办事官吴义奉命,会同江西布政使司委派的理问所提控案牘张凤,带着一群懂行的工匠,召集瑞州、袁州、临江三府及所属县里指派的官员,一起实地勘察。发现前面说的那些银矿,分布在袁州、临江、瑞州三府的分宜、新喻、上高三县,总共十七处。除了狗头塔等七处矿坑在分宜、新喻两县管辖范围内,其余气矶、大兴、神宝、伏兴、竹怀、下陂、天心、新破、赐宝、小石这十处矿坑,都在本县地界。

每天干活儿的工匠人数不定,用绳子把人吊下去,每两人带着锤子、凿子、竹筐、油筒和火引各一件。把所有矿坑都查看了一遍,前后三十天,总共用了工匠四百零八个工。结果挖出来的矿石品质不行。

《上高县志》卷三 公署篇
确实没找到像样的矿脉,只挑出一百八十一斤焦矿,最后炼出八钱五分银子,上交到户部。户部又派官员到矿场,核算人工成本,发现投入多、产出少,根本不值得开采冶炼。建议把前面说的那些银矿都封掉。明朝万历年间重新开采,但矿脉完全断了,因为这事既让官府亏本又让百姓受苦,就还是封停了。

蒙山务
在县城南边四十里,现在已废弃。

麻塘巡检司
在县城西边四十里,现在已废弃。

麻塘巡检司
在县城西边四十里,现在已废弃。

麻塘务
在县城西边四十里,元朝至正壬辰年间废弃。

离娄桥巡检司
在县城西边七十里,现在已废弃。

注解:原文中重复出现的"麻塘巡檢司"和"麻塘務"可能是文献记载时的重复或不同时期的建制,翻译时保留原文结构;"勅"为古代重量单位,根据上下文换算为"斤";"串火"指串联使用的点火工具,意译为"火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