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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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按嘉靖陳志距陸時雍纂水利志時未遠康熙劉志又仍陳志之舊故所載特詳第旣以水泉陂塘統於各團而鄰團不相挨次觀者病焉道光林志稍爲更正猶有清雜茲以區統團便於觀覽惟河東團今雖屬四區但舊名勞松下團與三區之勞松下團水利併敍一處未便强析因於三區下註明附河東團凡所載悉仍原文其增入者必與人無爭方許積載以上邑山高水駭土瘠民貧田閒力作全恃水利萬不可妄爲改竄欲去其籍以爲訟地亦不必謂一無可增因噎而廢食也
上高縣志
卷二十
十四
水利
上高縣志
卷二十
十四
水利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
根据嘉靖年间陈志记载,距离陆时雍编纂水利志的时间并不久远,康熙年间刘志又延续了陈志的体例,所以记载得特别详细。只是把水泉、陂塘都归到各个团下面,相邻的团却没有按顺序排列,读起来很不方便。道光年间林志稍微做了调整,但还是有些杂乱。现在改用区来统辖各团,方便查阅。虽然河东团现在属于四区,但旧称"劳松下团"与三区的"劳松下团"水利记载原本就合在一起,不便强行分开,所以在三区下面注明附河东团。所有记载都保持原文,新增内容必须确保不会引发争议才能收录。
(注解:原文"劳松下团"出现两次但分属不同区域,为避免混淆,采用附注形式说明)
上高县志
卷二十
十四
水利
(注解:保留原文标题层级格式,便于对应查阅)
特别说明:本县山高水急,土地贫瘠,百姓穷困,农田耕作全靠水利维系。这些记载绝不能随意修改,更不能为打官司就擅自删除记录。当然也不必因为怕引起争议就完全不敢补充新内容——这就好比因噎废食啊。
(注解:最后这段是编纂者的特别提醒,用生活化比喻强调既要保持原文又要合理增补的修志原则)
(注解:原文"劳松下团"出现两次但分属不同区域,为避免混淆,采用附注形式说明)
上高县志
卷二十
十四
水利
(注解:保留原文标题层级格式,便于对应查阅)
特别说明:本县山高水急,土地贫瘠,百姓穷困,农田耕作全靠水利维系。这些记载绝不能随意修改,更不能为打官司就擅自删除记录。当然也不必因为怕引起争议就完全不敢补充新内容——这就好比因噎废食啊。
(注解:最后这段是编纂者的特别提醒,用生活化比喻强调既要保持原文又要合理增补的修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