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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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已上丁田二項除原清減浮糧及荒飢田糧併雜減丁銀外應編各款及糧奉扣解不准鄉衿儉免丁糧並簡
年墾畦共銀一萬九千九百一十九兩五錢一分六釐
三絲五忽一穢七沙 又匠班收歸地糧編敘正腳銀
九十七兩九錢七分七釐 折色時價增敘正腳銀一
十九兩七錢六分一釐 本色時價會議增敘正腳銀
九錢五分八釐 又核減本色新增時價銀一百七十
六兩五錢三釐外雜辦商稅課鈔正腳銀五十九兩五
錢九分一釐兵糧耗費銀一百八十四兩六錢七分
通共額徵起存正雜等銀二萬四百五十八兩九錢七分
六釐遇閩加銀一百八十二兩八錢三分二釐
已上所載俱照同治二年修職役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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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墾畦共銀一萬九千九百一十九兩五錢一分六釐
三絲五忽一穢七沙 又匠班收歸地糧編敘正腳銀
九十七兩九錢七分七釐 折色時價增敘正腳銀一
十九兩七錢六分一釐 本色時價會議增敘正腳銀
九錢五分八釐 又核減本色新增時價銀一百七十
六兩五錢三釐外雜辦商稅課鈔正腳銀五十九兩五
錢九分一釐兵糧耗費銀一百八十四兩六錢七分
通共額徵起存正雜等銀二萬四百五十八兩九錢七分
六釐遇閩加銀一百八十二兩八錢三分二釐
已上所載俱照同治二年修職役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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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525字,点击收起)
除了原来已经减免的多收税粮、因灾荒饥荒免去的田税,以及各种减免的人头税之外,现在应该征收的各项税款和粮食,按规定都要上缴,不准地方乡绅私自减免人头税和田税。加上这些年新开垦的田地,总共要收银一万九千九百一十九两五钱一分六厘三丝五忽一微七沙。
另外,工匠的赋税改由田地税统一征收,包括正税和运输费共银九十七两九钱七分七厘。按折合成银两的时价计算,增加的税款和运输费是十九两七钱六分一厘。按实物征收的税款,经商议决定增加的税款和运输费是九钱五分八厘。
扣除经核查后减免的、按实物征收的新增时价税款一百七十六两五钱三厘之外,还有各种杂税、商业税、课程钞的正税和运输费五十九两五钱九分一厘,以及军粮运输损耗费一百八十四两六钱七分。
所有正税、杂税等款项加起来,总共应征收二万零四百五十八两九钱七分六厘。遇到闰年还要加收一百八十二两八钱三分二厘。
以上记载都按照同治二年修订的《修职役全书》执行。
注解:
1. "浮糧"指超出定额多征收的税粮
2. "匠班"指明代匠户制度中工匠按班次服役,清代改为征收代役银
3. "折色"指将税粮折合成银两征收
4. "本色"指直接征收实物
5. "正腳銀"包括正税和运输费用
6. "遇閩"指遇到闰年需要加征税银
另外,工匠的赋税改由田地税统一征收,包括正税和运输费共银九十七两九钱七分七厘。按折合成银两的时价计算,增加的税款和运输费是十九两七钱六分一厘。按实物征收的税款,经商议决定增加的税款和运输费是九钱五分八厘。
扣除经核查后减免的、按实物征收的新增时价税款一百七十六两五钱三厘之外,还有各种杂税、商业税、课程钞的正税和运输费五十九两五钱九分一厘,以及军粮运输损耗费一百八十四两六钱七分。
所有正税、杂税等款项加起来,总共应征收二万零四百五十八两九钱七分六厘。遇到闰年还要加收一百八十二两八钱三分二厘。
以上记载都按照同治二年修订的《修职役全书》执行。
注解:
1. "浮糧"指超出定额多征收的税粮
2. "匠班"指明代匠户制度中工匠按班次服役,清代改为征收代役银
3. "折色"指将税粮折合成银两征收
4. "本色"指直接征收实物
5. "正腳銀"包括正税和运输费用
6. "遇閩"指遇到闰年需要加征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