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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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孫六忽五徵二鐵 計共編銀一兩九錢三分六釐七毫
屬縣帶徵
外南昌前衛
盛世滋生屯丁三十六丁
恩詔永不加賦其屯丁於乾隆三十七年奉文停止編審
上高縣志卷四 起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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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

孙六和忽五两人被征收了两份铁税,总共折算成银子是一两九钱三分六厘七毫
这笔钱由所属县衙统一征收

另外南昌前卫这个地方
有三十六名屯田壮丁属于政策优待对象
根据皇帝恩准的诏书,这些人的赋税永远不再增加。这些屯丁的户籍核查工作,在乾隆三十七年就接到公文正式停止了

——摘自《上高县志》卷四《起选》篇

注解:
1. "盛世滋生屯丁"指国家安定时期新增的屯田人口,此处意译为"政策优待对象"以突出其赋税优惠特性
2. "奉文停止编审"译为"接到公文正式停止"既保留公文往来特征,又明确行政动作的终止状态
3. 将零散的赋税记录整合为连贯的叙事流,通过"这笔钱""这些人"等指代保持段落衔接
4. 专有名词《上高县志》保留原称并添加书名号,符合现代文献标注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