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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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十二年奉文提解司庫均勾核給
孤貪四十三名糧布銀一百五十四兩八錢遇圍加銀一
十二兩九錢
遇圍加銀一兩六錢分六釐四毫
已上存縣支給項下共銀四百五十五兩一錢三分二
釐遇圍加銀一十八兩四分九釐
一兩五分二釐起運
上高縣志
鋪遞附
原書編載遞夫工食銀四十三兩二錢差馬工料銀五十
七兩六錢馬夫工食銀一十兩八錢共原歸解司起運銀
一百一十一兩六錢遇圍裁銀九兩三錢現存鋪司兵三
十一名工食銀一百六十七兩四錢遇圍加銀一十三兩
九錢五分
已上驛站項下共銀二百七十九兩內歸解司起運銀
一百一十一兩六錢遇圍裁銀九兩三錢存留本縣支
給銀一百六十七兩四錢仍扣除小建歸入起運遇圍
一百一十一兩六錢遇圍裁銀九兩三錢存留本縣支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505字,点击收起)

【第十二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地方财政调拨款项到省级财政进行统一核算分配
为四十三名孤寡贫困人员发放粮食布匹折合银钱一百五十四两八钱,遇到闰年额外增加
十二两九钱开支
(注:此处原文换行保留,体现账目分项记录)
遇到闰年再加发一两六钱六分四毫
(注:保留原文货币单位换算关系,古代1两=10钱=100分=1000厘=10000毫)

以上由县级财政留存发放的款项共计四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二厘
遇到闰年需追加十八两四分九厘开支
另有一两五分二厘需上缴中央财政

——《上高县志》记载
(附:驿站系统账目)

原书记载驿站经费包括:
递送公文差役伙食补贴四十三两二钱
驿马饲料费五十七两六钱
马夫伙食银十两八钱
以上原应上缴省级财政的款项共一百一十一两六钱
遇闰年核减九两三钱
现实际留存县级发放的有:
三十一名驿站士兵伙食银一百六十七两四钱
遇闰年追加十三两九钱五分

(注:以下为账目汇总说明)
以上驿站系统总开支二百七十九两,其中:
应上缴省级财政一百一十一两六钱(遇闰年扣减九两三钱)
县级实际留存发放一百六十七两四钱
另需扣除小建(农历小月)结余转作上缴款项
(注:尾句为账目重复强调,按原文结构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