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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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十九石六斗六升六合七勺 實徵米四千七百二十四
石二斗一升七合 原額脚耗米一千七百一十石四斗四升 内減浮米六
百五十七石三斗八升五合 原荒米九十一石八斗三
合二勺 續荒米一百二十四石四斗三升一合一勺
節年陞補米五十四石五斗二升九合七勺 實徵米八
百九十一石三斗五升四勺 已上本色漕糧共米二萬七千八百八十石一斗七升
二百九十一石三斗五升四勺 已上本色漕糧共米二萬七千八百八十石一斗七升
二八 内減浮米一萬七百一十五石三斗七升三合
上高縣志 卷四 起運
四勺 原荒米二千四百九十六石三斗九升三合
續荒米二千八百八十二斗二升六合五勺 節年陞
補米八百九十九石五合四勺 實徵米一萬四千五
百二十九石一斗八升四合五勺内乾隆四十八年奉
文改折兵米節省耗米九升三合六勺變價解司克公
理合登明
一隨漕各項銀數
原額兌軍三六輕齋銀二千三百三十兩六錢九分四釐 內 減浮銀八百九十七兩七錢一分六釐 原荒銀二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594字,点击收起)

十九石六斗六升六合七勺
实际征收米四千七百二十四石二斗一升七合
原先规定的运输损耗米一千七百一十石四斗四升
其中减去虚报多收的米六百五十七石三斗八升五合
原本因荒地未耕造成的缺额米九十一石八斗三合二勺
后续新增荒地造成的缺额米一百二十四石四斗三升一合一勺
历年开垦补缴的米五十四石五斗二升九合七勺
实际征收米八百九十一石三斗五升四勺
以上作为实物缴纳的漕粮总计两万七千八百八十石一斗七升

二百九十一石三斗五升四勺
以上作为实物缴纳的漕粮总计两万七千八百八十石一斗七升
其中减去虚报多收的米一万七百一十五石三斗七升三合

《上高县志》卷四 起运
四勺
原本因荒地未耕造成的缺额米二千四百九十六石三斗九升三合
后续新增荒地造成的缺额米二千八百八十二石二斗六升五合
历年开垦补缴的米八百九十九石五合四勺
实际征收米一万四千五百二十九石一斗八升四合五勺
其中乾隆四十八年遵照公文将兵粮改为折银缴纳
节省的损耗米九升三合六勺折价上缴司库充公
特此登记说明

随漕粮征收的各项银两数目
原定拨付军队的三六轻赍银二千三百三十两六钱九分四厘
其中减去虚报多收的银八百九十七两七钱一分六厘
原本因荒地未耕造成的缺额银两

(注:原文涉及古代粮税计量单位,1石=10斗=100升,合、勺为更小容量单位。轻赍银指为减轻漕运负担将部分粮税折银征收。通过逐项列出正额、减免、补缴等明细,体现清代税赋管理的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