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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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李氏百歲儒童黃嗣美妻年十七于歸甫一年夫卒歸儒
學書女勅以改適氏誓死殯他心雖嚴正性極和平姪女
五年旌表
謝氏河北童生陳筠魁妻年十九時夫故七十一歲乃歿苦
調河北童生陳筠魁妻年十九時夫故七十一歲乃歿
二十七年
謝氏西灣漢儒童黃德吉妻二十歲夫歿家故貧窮操井
施表
胡氏白以盡孝養止一子而妯娌子俱數人待之皆如己出
矣踰數歲始卒
道光二十八年卒
旌表時氏年七十六計守節十五七年
李氏河南也儒士陳定江妻年十七歸陳踰年夫卒堅持清節
族有因其年少勸以他適者氏剪髮擲地曰髮可斷心
施表不可改曾捐建西籤書院樂輸辭不受獎同治四年
江氏堂泣呱呱者在抱氏以一身上下周施孝慈兼盡同治
上高縣志
卷九
四年
黃氏崇本燕溪江抒煜妻二十三歲守節事姑盡孝無子撫
黃氏夫兄子爲嗣同治丁卯詳請
以上表有詰妻蕭氏至江抒煜妻黃氏十四人俱專請
旌表建坊祀節孝祠
蕭氏博節以周賀之仰事僑育僑極孝慈鄉里賢之
黃氏河南丁煥章妻十二六歲守節事親訓子始終無倦容
李氏河南儒童廖林吉妻二十六歲守節事親訓子始終無倦容
李氏周安鄧金閣妻二十五歲守節撫孤茹藥歷數十年如
曹氏南里廖際唐妻二十九歲守節撫幼子成名鄉里賢之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780字,点击收起)

李氏是百岁儒童黄嗣美的妻子,十七岁嫁过去才一年丈夫就去世了。她回到娘家后,族人劝她改嫁,她发誓宁死也不变心。虽然为人严肃刚正,性情却非常温和,抚养侄女长大成人。守节五十年后获得朝廷表彰。

谢氏是河北童生陈筠魁的妻子,十九岁守寡,活到七十一岁去世。守节期间生活清苦,独自操持家务五十二年。

(注:原文"苦调"结合上下文理解为清苦持家)

谢氏是西湾汉儒童黄德吉的妻子,二十岁丧夫,家境本就贫困,她每日亲自打水舂米维持生计。因坚守节操获得表彰。

胡氏恪守孝道尽心奉养婆婆,自己只有一个儿子,但对妯娌们的孩子都视如己出。守节数年后去世。

(注:原文"白以尽孝养"据文意调整语序)
(注:原文"踰数岁始卒"结合后文道光二十八年卒的记载,译为守节数年后)

道光二十八年去世。受表彰时七十六岁,总计守节五十七年。

李氏是河南儒士陈定江的妻子,十七岁嫁到陈家,次年丈夫去世。族人因她年轻劝改嫁,她剪断头发掷地说:"头发可断,心志不可改"。曾捐建西签书院却推辞奖赏。同治四年获表彰。

江氏在灵堂抱着啼哭的幼儿,独自周全照料长辈、抚养幼子,孝慈兼备。同治四年载入《上高县志》第九卷。

黄氏是崇本燕溪江抒煜的妻子,二十三岁守节,侍奉婆婆尽孝,因无子嗣抚养丈夫兄长的儿子继承香火。同治丁卯年上报请旌。

(注:原文"同治丁卯"即同治六年)

从诰妻萧氏至江抒煜妻黄氏共十四人,均获准建牌坊表彰,入祀节孝祠。

萧氏勤俭持家,周到奉养长辈、抚育幼辈,极尽孝慈之道,受乡里称赞。

黄氏是河南丁焕章的妻子,二十六岁守节,侍奉双亲、教导子女始终毫无倦容。

李氏是河南儒童廖林吉的妻子,二十六岁守节,侍奉亲人、训导子女始终不懈。

李氏是周安邓金阁的妻子,二十五岁守节,抚养孤儿,含辛茹苦数十年如一日。

曹氏是南里廖际唐的妻子,二十九岁守节,将幼子培养成才,受乡里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