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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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講堂東西爲龔宅東貯器物舊碑載乾隆十一年知縣趙頤捐俸倡興義塾未竟而去十二年知縣周瑄捐俸卒成之題日近聖書院正屋一進十間從房二十六間新喻晏斯盛爲記歲久傾圮不堪棲息師徒會邑人士謀叛考棚知縣劉丙乃相與計度規書新復書院增考棚於中如今制逼爲屋七十有二間基廣八丈有五尺袁二十尺丈有五尺丙黃祠捐地縱十有九丈橫三丈五尺經始於嘉慶十四年秋越十五年冬藏事知縣劉丙有記見藝文書院舊產一在四區全安上圍地名大詩陂早晚田四十一畝四分每畝頒交租數九斗六升六合共交租數
上高縣志卷三書院
十一畝四分每畝頒交租數九斗六升六合共交租數
四十二石完糧戶名李義孝康熙四十三年知縣李援捐
俸置一在全安上圍地名鈞塘早晚田二十畝每畝
額收租穀一石其收租穀二十石完糧戶名王義學康
熙五十一年知縣王楨捐俸置一在西圃田九十畝
母畝頒交租穀一石其交租穀九十石完糧戶名敖陽
書院康熙五十年西圃八羅細輸入水口義學因學廢
併入近聖書院
道光四年甲申知縣林元英詳請將崇本團羅苑江上峯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545字,点击收起)

讲堂东边是龚家宅子,东侧存放着各种器具杂物。旧碑上记载:乾隆十一年,知县赵颐自己掏钱带头兴办义塾,还没完工就调走了。十二年,周瑄知县接着捐钱终于建成,题名叫"近圣书院"。正屋一排十间,配套厢房二十六间,新喻人晏斯盛写了碑记。年久失修破败不堪,师生都没法住。正好县里人商量改建考棚,刘丙知县就和大家筹划,重新恢复了书院,还把考棚扩建在中间,形成现在的格局。紧挨着建了七十二间屋,地基宽八丈五,长二十丈五。刘丙和黄祠捐了块地,纵十九丈,横三丈五。嘉庆十四年秋天开工,到十五年冬天完工,刘丙知县写了碑记收在《艺文志》里。

书院原有三处田产:第一处在四区全安上围叫大诗陂的地方,早晚稻水田四十一亩四分,每亩交租九斗六升六合,总共交租...
(此处原文换行重复,据文意调整)
四十二石。纳税户名李义孝,康熙四十三年知县李援捐俸购置。第二处在全安上围叫钧塘的地方,早晚稻水田二十亩,每亩定额收租谷一石,共收租谷二十石。纳税户名王义学,康熙五十一年知县王桢捐俸购置。第三处在西圃田九十亩,每亩交租谷一石,共交租谷九十石。纳税户名敖阳书院,康熙五十年西圃八罗细通过水口义学因学校停办,一并归入近圣书院。

道光四年甲申岁,知县林元英详细上报请求将崇本团罗苑江上峰...
(注:末句为公文起头语,原文截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