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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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士重修未就順治庚子知縣劉而介矢志重新措公寶百金交學博季廷灝集兩河士子協力經營已購木數百株費銀叁拾兩又給各匠工價銀拾兩又給審戶瓦價銀貳拾兩中爲催科所阻木料亦復散失餘銀買周姓祠廳鼎建殿宇因助費不就未及撤卸康熙三年知縣范時英借以建今縣堂僅修大成殿五楹康熙十年署縣事陳常創建東西兩廡各七楹大成門五楹鄉賢名宦二祠附門左右等卸篆去未復全規十二年知縣劉啟泰捐偉重新殿
上高縣志
學校

年知縣楊寅生重修盧從志記五十年知縣王標捐俸倡新大成殿五楹葺舊殿爲啟聖祠新修兩廡十楹大成門
三楹名宦鄉賢祠各一楹移建橋星門石坊三座築重垣購學後地五丈橫三丈五尺修葺金石書院改修舊大成
門爲明倫堂舊東廡爲經義齋舊西廡爲治事齋黃光復
萬遐俱有記公議改建已集工丁晏去知縣焦澹之
道光林志漏裁正十二年知縣張照乘重修乾隆三十
一年合邑捐輸重修大成殿東西兩廡暨大成門河北河
南捐修樂舞臺泮池石橋河西捐修橋星門東西坊門屏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715字,点击收起)

清朝顺治庚子年,刘而介当知县的时候,一心想要重修学校。他筹集了一百两银子,交给学官季廷灝,召集两河地区的读书人一起操办。已经买了几百根木头,花了三十两银子,又给了工匠们十两工钱,还付了二十两买瓦片的定金。可惜后来因为催收赋税的事耽搁了,木料也都散失了。剩下的钱买了周姓人家的祠堂大厅,想用来盖大殿,但因为经费不够,最终没能拆建。

康熙三年,范时英知县借这些材料建了现在的县衙大堂,只修了五间大成殿。到康熙十年,代理知县陈常建了东西两边的厢房各七间,五间大成门,还把乡贤祠和名宦祠修在大门两侧。不过他卸任时,工程还没完全收尾。十二年,刘启泰知县自己掏钱重新修缮了大殿。

(注解:原文时间跳跃较多,这里按事件顺序梳理,将分散的修建记录整合成连贯叙述)

《上高县志·学校》记载:
康熙三年,杨寅生知县主持重修,卢从志撰写了碑记。五十年,王标知县捐出俸禄,倡议新建五间大成殿,把旧殿改建成启圣祠,又新建十间厢房、三间大成门,还各建了一间名宦祠和乡贤祠。迁移建造了三座石牌坊,修筑了内外两道围墙,买了学堂后面长五丈、宽三丈五尺的地皮。翻修了金石书院,把旧大成门改成明伦堂,旧东厢房作经义斋,旧西厢房作治事斋。黄光复和万遐都为此写过记。

(注解:此处详细罗列建筑改建情况,为保持可读性采用分句列举)

后来大家商议改建,已经召集了工匠,但知县丁晏离任了。继任的焦澹之知县……
道光年间编的县志漏记了这件事。直到乾隆十二年,张照乘知县才主持重修。三十一年,全县捐款重修大成殿、东西厢房和大成门。河北、河南地区捐款修了乐舞台和泮池石桥,河西地区捐款修了棂星门和东西牌坊门屏。

(注解:原文存在时间错序,调整后按乾隆年间补记内容归并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