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当前页:第 237 页 · 记录 ID:#246
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錢三分一釐 通共三部并裁解各欵共額銀三萬四千
三百三十四兩八錢六分四釐内原減浮糧銀一萬一千
九百二十九兩六錢二釐 節年陞補及額外新增共銀九百
九兩八錢五分五釐 節年陞補及額外新增共銀九百
二十三兩二錢二分六釐 實徵銀一萬八千一百二十
八兩六錢三分三釐內除人丁攤派有糧屬縣應減徵銀
九百七十八兩三錢四分辦解本色物料銀四十二兩八
錢九分八釐原編并新增 文昌帝君品儀俱歸八存酉
經費項下銀五百五十二兩五錢一釐外 實解起運地
上高縣志 八卷四 起運 三兩
丁銀一萬六千三十二兩四錢七分九釐週間加銀一百一十二兩
六錢週間加銀九兩三錢 脚耗銀一百四兩四錢七分
週間加銀二錢九分二釐 起運折色物料正墊腳銀二百九十兩一錢三釐
一現本色物料 甲字庫 銀麻一舫九兩五錢四分七釐四絲每舫價銀四錢六分
該銀七錢三分四釐四毫七絲七忽四徵鋪墊銀一錢七
百二十九兩五錢四分七釐四絲每舫價銀四錢六分
三百三十四兩八錢六分四釐内原減浮糧銀一萬一千
九百二十九兩六錢二釐 節年陞補及額外新增共銀九百
九兩八錢五分五釐 節年陞補及額外新增共銀九百
二十三兩二錢二分六釐 實徵銀一萬八千一百二十
八兩六錢三分三釐內除人丁攤派有糧屬縣應減徵銀
九百七十八兩三錢四分辦解本色物料銀四十二兩八
錢九分八釐原編并新增 文昌帝君品儀俱歸八存酉
經費項下銀五百五十二兩五錢一釐外 實解起運地
上高縣志 八卷四 起運 三兩
丁銀一萬六千三十二兩四錢七分九釐週間加銀一百一十二兩
六錢週間加銀九兩三錢 脚耗銀一百四兩四錢七分
週間加銀二錢九分二釐 起運折色物料正墊腳銀二百九十兩一錢三釐
一現本色物料 甲字庫 銀麻一舫九兩五錢四分七釐四絲每舫價銀四錢六分
該銀七錢三分四釐四毫七絲七忽四徵鋪墊銀一錢七
百二十九兩五錢四分七釐四絲每舫價銀四錢六分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587字,点击收起)
总共三部分加上各项裁减款项,定额银子是三万四千三百三十四两八钱六分四厘。这里面原本削减的多收粮税是一万一千九百二十九两六钱零二厘。
历年补缴和额外新增的款项加起来是九百零九两八钱五分五厘。另外还有历年补缴和额外新增的共九百二十三两二钱二分六厘。
实际征收的银子是一万八千一百二十八两六钱三分三厘。这里面要扣除按人丁摊派、有粮税的属县应该少收的九百七十八两三钱四分,还有办理解送本色物料用的四十二两八钱九分八厘。原本编定和新增的文昌帝君祭品仪仗费用,都归到八存酉经费项目下的五百五十二两五钱零一厘之外。
实际解送起运的是地上高县的部分,记录在县志第八卷第四部分。起运银子包括:
丁银一万六千零三十二两四钱七分九厘,闰年加收一百一十二两六钱;
闰年加收九两三钱;
脚耗银一百零四两四钱七分,闰年加收二钱九分二厘;
起运折色物料正垫脚银二百九十两一钱零三厘。
现本色物料部分:甲字库的银麻,每舫九两五钱四分七厘四丝,每舫价格四钱六分,折合银子七钱三分四厘四毫七丝七忽四微,铺垫银一钱七分。
(注解:原文中“铺垫银一钱七”后数字不完整,根据上下文推测可能为“钱”单位,但数据缺失,故保留原表述。)
另有七百二十九两五钱四分七厘四丝,每舫价银四钱六分。
(注解:此段原文重复或数据关联不明确,可能指另一项银麻费用,但未说明具体用途,故按字面翻译。)
历年补缴和额外新增的款项加起来是九百零九两八钱五分五厘。另外还有历年补缴和额外新增的共九百二十三两二钱二分六厘。
实际征收的银子是一万八千一百二十八两六钱三分三厘。这里面要扣除按人丁摊派、有粮税的属县应该少收的九百七十八两三钱四分,还有办理解送本色物料用的四十二两八钱九分八厘。原本编定和新增的文昌帝君祭品仪仗费用,都归到八存酉经费项目下的五百五十二两五钱零一厘之外。
实际解送起运的是地上高县的部分,记录在县志第八卷第四部分。起运银子包括:
丁银一万六千零三十二两四钱七分九厘,闰年加收一百一十二两六钱;
闰年加收九两三钱;
脚耗银一百零四两四钱七分,闰年加收二钱九分二厘;
起运折色物料正垫脚银二百九十两一钱零三厘。
现本色物料部分:甲字库的银麻,每舫九两五钱四分七厘四丝,每舫价格四钱六分,折合银子七钱三分四厘四毫七丝七忽四微,铺垫银一钱七分。
(注解:原文中“铺垫银一钱七”后数字不完整,根据上下文推测可能为“钱”单位,但数据缺失,故保留原表述。)
另有七百二十九两五钱四分七厘四丝,每舫价银四钱六分。
(注解:此段原文重复或数据关联不明确,可能指另一项银麻费用,但未说明具体用途,故按字面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