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重修上高縣志_-_同治九年_(1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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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文
OCR识别的原始古文内容
遣大臣之議雖未奉行嗣後亦所不測儻經巡歷必致扳轍禍貽匪小卑職又不得不言矣查上高額立五區每區或三四十畝不等每畝分十甲通例皆然其如有畝名而无克甲之人者比比矣隨詢其故據稱故明萬曆年間舊戶也名曰久絕甲絕矣糧從何來丁處矣賦從何出卑職遂一按冊詳求有畝止有一二甲克應者餘盡逃亡亦有四五甲克應者餘稱久絕且有畝而無甲有甲而無人致里甲空懸數十戶之丁男已絕因有戶眾流亡數十戶之鈔串獨肩求其全區全畝全甲全戶者不可復得鳩形鵠面殘疾瘞睹之慘目
聞亦傷心皆緣向來縣令日日事招流遍給免舊徵新之
恩詔總篤掩耳盜鈴故一官卽事逃竄紛紇新任牌招哀鴻復
集民跡去留類如蓬轉猶賴憲恩遇水早連歲報災以蘇殘
喘否則流離載道不識作何狀矣
聖明世矣堪是乎卑職代庖似無民社之任仰承憲德恤民
至意不敢少有顧忌如以職言非謬叩請憲臺拯溺救焚擇
委能員詣縣遞將上高境地沿鄉親文某區某畝某甲字號
入荒田若干挨號清書分別荒熟二冊併將各區畝照前
例編審清查某甲戶現在人丁若干丁某甲糧現在熟糧若
聞亦傷心皆緣向來縣令日日事招流遍給免舊徵新之
恩詔總篤掩耳盜鈴故一官卽事逃竄紛紇新任牌招哀鴻復
集民跡去留類如蓬轉猶賴憲恩遇水早連歲報災以蘇殘
喘否則流離載道不識作何狀矣
聖明世矣堪是乎卑職代庖似無民社之任仰承憲德恤民
至意不敢少有顧忌如以職言非謬叩請憲臺拯溺救焚擇
委能員詣縣遞將上高境地沿鄉親文某區某畝某甲字號
入荒田若干挨號清書分別荒熟二冊併將各區畝照前
例編審清查某甲戶現在人丁若干丁某甲糧現在熟糧若
白话译文
现代汉语翻译版本(共793字,点击收起)
关于派遣大臣商议的事虽然还没执行,但往后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要是真派人下来巡查,肯定会被旧规矩拖累,惹出的麻烦可不小,这事我不得不说明白。
查了上高县的情况,全县划分成五个区,每个区大概有三四十亩地。按惯例每亩地分十甲,可实际有亩数登记却找不到对应甲户的情况到处都是。打听之后才知道,这些都是明朝万历年间留下的老黄历,叫做"久绝户"——甲都没人了,税粮找谁收?人都不在了,赋役让谁来扛?
我拿着册子仔细核对:有的亩册上只剩一两甲在硬撑,其他全是逃荒的;有的四五甲勉强顶着,其余都标着"久绝";更有的光有亩数没有甲户,有甲名没有活人。整片整片的里甲空着,几十户的男丁死绝,成群的百姓流亡,却让剩下几户扛着所有税单。想找个完整的区、完整的亩、完整的甲户?根本不可能!
那些面黄肌瘦的残疾病患,看着让人眼睛发酸,听着叫人心头发颤。究其根源,是历任县令整天忙着招揽流民,动不动就颁布"免除旧欠只收新税"的恩诏,这根本是捂着耳朵偷铃铛!结果官员一上任,逃荒的反而更多;新衙门刚挂牌招人,流民像哀鸣的大雁般聚了又散。老百姓的足迹去留不定,活像风里的蓬草乱转。
幸亏朝廷恩典,每逢水灾旱灾连年上报灾情,让百姓能喘口气。要不然流民塞道,还不知道会惨成什么样子!
如今圣明之世,怎能容忍这种状况?我虽只是暂代职务,算不得正式的地方官,但既然蒙受朝廷托付体恤百姓的重任,就不敢有丝毫顾虑。若觉得我说的在理,恳请大人火速救援,选派能干的官员到县里来,沿着上高县乡间实地核查——某区某亩某甲字号的荒田有多少,按编号详细记录,分荒田、熟田两本册子。再按旧例对各区田亩进行编审清查:某甲户现有多少男丁,某甲粮现有多少熟田粮。
(注:原文涉及明代赋税制度中的"里甲制",一亩分为十甲实为税务登记单位。"久绝户"指户籍已消亡但税籍未销的特殊情况,译文采用"老黄历""硬撑"等口语化表达来传递制度性积弊。)
查了上高县的情况,全县划分成五个区,每个区大概有三四十亩地。按惯例每亩地分十甲,可实际有亩数登记却找不到对应甲户的情况到处都是。打听之后才知道,这些都是明朝万历年间留下的老黄历,叫做"久绝户"——甲都没人了,税粮找谁收?人都不在了,赋役让谁来扛?
我拿着册子仔细核对:有的亩册上只剩一两甲在硬撑,其他全是逃荒的;有的四五甲勉强顶着,其余都标着"久绝";更有的光有亩数没有甲户,有甲名没有活人。整片整片的里甲空着,几十户的男丁死绝,成群的百姓流亡,却让剩下几户扛着所有税单。想找个完整的区、完整的亩、完整的甲户?根本不可能!
那些面黄肌瘦的残疾病患,看着让人眼睛发酸,听着叫人心头发颤。究其根源,是历任县令整天忙着招揽流民,动不动就颁布"免除旧欠只收新税"的恩诏,这根本是捂着耳朵偷铃铛!结果官员一上任,逃荒的反而更多;新衙门刚挂牌招人,流民像哀鸣的大雁般聚了又散。老百姓的足迹去留不定,活像风里的蓬草乱转。
幸亏朝廷恩典,每逢水灾旱灾连年上报灾情,让百姓能喘口气。要不然流民塞道,还不知道会惨成什么样子!
如今圣明之世,怎能容忍这种状况?我虽只是暂代职务,算不得正式的地方官,但既然蒙受朝廷托付体恤百姓的重任,就不敢有丝毫顾虑。若觉得我说的在理,恳请大人火速救援,选派能干的官员到县里来,沿着上高县乡间实地核查——某区某亩某甲字号的荒田有多少,按编号详细记录,分荒田、熟田两本册子。再按旧例对各区田亩进行编审清查:某甲户现有多少男丁,某甲粮现有多少熟田粮。
(注:原文涉及明代赋税制度中的"里甲制",一亩分为十甲实为税务登记单位。"久绝户"指户籍已消亡但税籍未销的特殊情况,译文采用"老黄历""硬撑"等口语化表达来传递制度性积弊。)